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办公室受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宣传部委托,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形象宣传片创意摄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特定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NZ
二、服务名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形象宣传片创意摄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广告或影视制作企业;
2.2.具有良好的商誉,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4.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5.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
2.6.营业执照中须有设计制作广告业务经营或影视摄制许可范围;
2.7.具有策划制作类似宣传片的成功案例两条以上(需提供拍摄合同);
2.8. 投标单位须同意:在中标后将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要求继续修订完善创意脚本,直至得到招标方认可为止;创意脚本确定,应当于一周内启动拍摄工作(如果天气不适合拍摄顺延);制作成品时,应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要求进行评审,修订完善,直至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认可为止;
2.9.投标单位能独立承担本服务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2.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
五、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方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27日8时30分
七、投标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A座301室)
八、开标时间:
九、开标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A座301室)
十、联系人: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