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5作者:来源:宁波职业技术大学浏览次数:1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杨逸时

1975.04

新疆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副教授2024.09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1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

专技十级

2021.04

宁波职业技术大学

专技十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826日起至91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反映。联系电话:86891327 ,联系人:胡老师

3.反映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职业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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